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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再生纤维产量达到200万吨;到2030年循环利用率达到30%、再生纤维产量达到300万吨。我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占全球50%以上,每年产生大量废旧纺织品,该意见以打通回收、交易流通、精细分拣、综合利用等环节堵点为目标。
要点
- 到2025年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25%、再生纤维产量200万吨;到2030年分别达30%和300万吨。
- 以废旧军服、警服、校服等制式服装为突破口,组织企业开展循环利用试点。
- 引导旧衣物出口规范化,出口企业须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清洗消毒须符合进口国要求。
绿色生产端:从设计源头提高可回收性
意见鼓励纺织企业推行绿色设计,提高纺织品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性能,并制定纺织品材质分类指南,推动企业在产品上设置含面料材质信息的可视化标签或可机读无线射频识别标签,以提升废旧纺织品分拣效率和准确性。同时鼓励优先使用绿色纤维原料,引导品牌企业提高再生纤维替代使用比例,有序推进生物基纤维研发、生产与应用。企业还被鼓励落实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回收体系:进社区、进校园,发展互联网+回收
在回收网络方面,意见提出合理设置废旧纺织品专用回收箱或相关设施,打通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场、进校园的壁垒,鼓励回收企业向三四线及以下城市下沉布局,并结合农村实际探索推进农村回收。回收渠道上,积极发展互联网+回收,探索一袋式上门回收、毕业季进校园等新型模式,培育回收龙头企业并建立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回收管理方面,将打击违法违规回收和不规范生产经营,对违法违规填埋、焚烧废旧纺织品的行为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利用端:规范旧衣交易,制式服装先行试点
综合利用环节,意见提出有序推动旧衣物交易,制修订旧衣物清洗、消毒标准及技术规范,完善卫生防疫要求和市场交易管理规范,规范交易市场和平台,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旧衣物出口须规范化,出口企业要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确保清洗、消毒等符合进口国(地区)要求。再生利用方面,推动再生产品进入建筑材料、汽车内外饰、农业、环境治理等领域,不能再生利用的废旧纺织品可规范开展燃料化利用,并鼓励利用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培育产业链龙头企业。制式服装被列为突破口,废旧军服、警服、校服等将组织有能力的企业开展循环利用试点。支撑保障:标准、科技、财税三路并进
意见要求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消毒、分拣和综合利用系列标准,修订《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再加工纤维质量行为规范》《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推动落实《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科技创新方面,纤维识别、高效分拣、混纺材料分离和再生利用等重点技术及装备将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策扶持上,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资金支持。对旧衣贸易与回收行业而言,这份意见首次以三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将旧衣物交易和出口纳入规范化轨道,同时给出明确的量化目标与制式服装试点路径,意味着未来分拣中心布局、交易平台合规与出口申报将成为监管重点,规范化经营企业有望获得财税与信贷层面的政策倾斜。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 · 原文发布于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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